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为进一步(jìnyíbù)做好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zhuānxiàng)行动(2025)的通知(tōngzhī)〉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yǒuguān)事宜通知如下(rúxià)。
小学:年满6周岁的(de)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xiǎoxué)应届毕业生(bìyèshēng)。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xuéshēng),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qí)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hùjídì)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hé)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备案。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cáiliào)的审核(shěnhé),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zǐnǚ)。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zhùzhái)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fēizhùzhái)用途。
(1)子女户口本(hùkǒuběn)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tígōng)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hé)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hùjí)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de),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zhùzhái)用途)的(de)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yǒu)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huò)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fángchǎn)证)、购房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户籍的外来(wàilái)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chǎnquán)房;
②父母或(huò)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zhèng)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yuè)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kāifāqū)、高新区、度假区、茌平(chípíng)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qíyī)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gōngshāng)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jīngyíngchǎngsuǒ)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yǐshàng)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jūzhù)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shíjì)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zǐnǚ),提供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zhāoshēng),为确保大(dà)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7月(yuè)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láodònghétóng)、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1日至(rìzhì)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yǒuxiào)。
3.根据2022年(nián)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piàn)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zǔfùmǔ)(zǔfùmǔ)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hòu),再将(jiāng)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kěyǐ)凭(píng)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zhùsuǒ)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shàngchuán)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chūshēng)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jiānhùrén)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东昌府区招生工作(gōngzuò)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zhāoshēng)、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bùjú)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yǐngxiǎng)公平的(de)各(gè)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zhāoshēng)服务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shàng)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主城区(chéngqū)范围(fànwéi)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划片招生(zhāoshēng)。“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wǒqū)公办学校就读,以(y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huàpiàn)招生(zhāoshēng);茌平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gōngbàn)中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见(jiàn)附件1、2),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miǎnshì)入学”
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dì)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niánjiǎn)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jiéhé)办学适宜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参与划片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hé)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东昌府区辖区常住(chángzhù)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简章,报(bào)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备案后方(hòufāng)可向社会公布。
(三)“小升初”对口直升(zhíshēng)
2025年,聊城颐中(yízhōng)外国语学校、聊城东方(dōngfāng)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suǒ)学校的初中招生实行对口直升,不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招收符合本校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fāngshì)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审核(shěnhé)批准后实施。
四(sì)、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深入推进“两为(wèi)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yījù)”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hòu),在当地(dāngdì)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hùjí)学生同等待遇。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jīzhì),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bǐlì)。轻度(qīngdù)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pǔtōng)学校(xuéxiào)随班就读的(de)(de)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huò)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fúwù)。确保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xiāofáng)救援(jiùyuán)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jǐngchá)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符合上级(shàngjí)政策确需开展(kāizhǎn)的(de)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děng)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shěnhé)后统一(tǒngyī)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xuéxiào)、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quán)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文化科目(kēmù)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yāoqiú)。以(yǐ)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yànxué)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做好失学辍学(chuòxué)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gōngzuò)(gōngzuò)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yánzhòng)不良行为(bùliángxíngwéi)”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tōngzhīshū)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jiēshòu)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huò)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wú)正当理由(yóu)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liúchéng)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yuè)11日(rì)—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rùxué),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yī))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yuè)11日—16日。
初中招生报名(bàomíng)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招生(zhāoshēng)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shíxíng)“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xìtǒng)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shēnfèn)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nèi)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fúwùpíngtái)”(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照手机(shǒujī)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píngtái)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材料(cáiliào)。如果无法在(zài)网上(wǎngshàng)报名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时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tōngguò)大数据自动(zìdòng)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bàomíng)流程请后续关注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èr))材料审核阶段(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rì)—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shěnhé)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19日(rì)—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shěnhé)的(de),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xiànchǎng)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fùchá)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7月(yuè)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rùxué)条件但(dàn)符合我区其他(qítā)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bìng)由调入学校向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材料审核。7月11日(rì)—20日优抚对象要将(jiāng)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公示无异议后方(hòufāng)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三(sān))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30日)
1.公办学校录取(7月24日(rì)—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cǎiqǔ)单校(多校)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duōxiào))划片
实行单校划片的公办学校,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lùqǔ)。同等(tóngděng)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xiānhòu),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交叉)划片的公办学校(或片区(piànqū)),由家长自愿选择其中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dānxiào)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xiāngduì)就近原则,分流到(dào)有空余学位的学校(xuéxiào)就读。
在招生过程(guòchéng)中出现同一家庭的(de)两个子女分别(fēnbié)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jiàoyù)集团招生录取
①聊城(liáochéng)文轩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龙山路校区(原(yuán)文轩中学)、柳园路校区(原聊城八中)、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húxī)中学)。
龙山路校区和柳园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bàomíng)(bàomíng),报名时按文轩中学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xīnshēng)统一编班,均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fēnbié)报名。
②聊城(liáochéng)东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bāokuò)兴华路校区(原东昌中学)、柳园路校区(原第十一中学)和香江路校区(范恭屯(fàngōngtún)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范围不变,单独报名(bàomíng);柳园路校区和香江(xiāngjiāng)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中学)和向阳(xiàngyáng)路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划片(huàpiàn),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xiàoqū)和(hé)松桂路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两个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以上各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zhāoshēng)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监护人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fēnliú)到相对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7日)。符合入学条件报名人数不足(bùzú)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guīdìng)的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cǎiqǔ)随机(suíjī)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zǔzhī),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cānyù)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shēnqǐng)调拨(tiáobō),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上报(shàngbào)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lùqǔ)结果(7月29日—30日)。各(gè)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rìqián),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zūfáng)学位(xuéwèi)(xuéwèi)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zūlìn)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wénjiànjīngshén),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gōngbàn)小学实行“六年(liùnián)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yǐwài),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jiùdú);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lìshǐ)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xuéqū)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顺序排在片区(piànqū)学校4类之后。未被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严格招生(zhāoshēng)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dūchá)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校长(xiàozhǎng)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gāoxiào)、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jīzhì)。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jìhuà)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kuà)范围招生,禁止(jìnzhǐ)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gōngbàn)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bān)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yǒu)条件的学校按照(ànzhào)小学45人/班、初中(chūzhōng)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suǒyǒu)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lìngxíng)下发。
(三)加强(jiāqiáng)招生政策宣传。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在微信(wēixìn)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jiěshì)工作,及时回应群众(qúnzhòng)诉求。对群众反映(qúnzhòngfǎnyìng)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yīfēngxìn)等方式,做好(zuòhǎo)招生政策的宣传(xuānchuán)和(hé)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píngtái)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招生入学(rùxué)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材料预留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guānniàn),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教育和体育局联合(liánhé)聊城市公安局(gōngānjú)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学校服务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xuéxiào)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rùxué)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cǎijí)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de)学生(xuéshēng)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zài)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要求。严禁(yánjìn)民办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无计划、超计划组织(zǔzhī)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mùdì)的各类(gèlèi)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jiéguǒ);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qiā)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hùnhé)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xuéshēng)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xuéjí)、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bànlǐ)学籍转接。
(七(q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jiāndū)。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jiāqiáng)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bànxué)(bànxué)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促进法》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jìhuà)、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tōngbào)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zhèngcè)情况(qíngkuàng)进行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基础教育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diànhuà):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2025年(nián)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2025年城区(chéngqū)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
2025年6月21日(rì)
来源(láiy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 
为进一步(jìnyíbù)做好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zhuānxiàng)行动(2025)的通知(tōngzhī)〉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yǒuguān)事宜通知如下(rúxià)。
小学:年满6周岁的(de)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xiǎoxué)应届毕业生(bìyèshēng)。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xuéshēng),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qí)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hùjídì)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hé)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备案。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cáiliào)的审核(shěnhé),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zǐnǚ)。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zhùzhái)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fēizhùzhái)用途。
(1)子女户口本(hùkǒuběn)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tígōng)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hé)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hùjí)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de),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zhùzhái)用途)的(de)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yǒu)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huò)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fángchǎn)证)、购房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户籍的外来(wàilái)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chǎnquán)房;
②父母或(huò)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zhèng)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yuè)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kāifāqū)、高新区、度假区、茌平(chípíng)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qíyī)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gōngshāng)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jīngyíngchǎngsuǒ)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yǐshàng)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jūzhù)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shíjì)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zǐnǚ),提供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zhāoshēng),为确保大(dà)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7月(yuè)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láodònghétóng)、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1日至(rìzhì)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yǒuxiào)。
3.根据2022年(nián)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piàn)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zǔfùmǔ)(zǔfùmǔ)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hòu),再将(jiāng)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kěyǐ)凭(píng)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zhùsuǒ)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shàngchuán)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chūshēng)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jiānhùrén)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东昌府区招生工作(gōngzuò)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zhāoshēng)、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bùjú)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yǐngxiǎng)公平的(de)各(gè)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zhāoshēng)服务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shàng)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主城区(chéngqū)范围(fànwéi)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划片招生(zhāoshēng)。“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wǒqū)公办学校就读,以(y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huàpiàn)招生(zhāoshēng);茌平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gōngbàn)中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见(jiàn)附件1、2),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miǎnshì)入学”
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dì)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niánjiǎn)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jiéhé)办学适宜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参与划片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hé)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东昌府区辖区常住(chángzhù)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简章,报(bào)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备案后方(hòufāng)可向社会公布。
(三)“小升初”对口直升(zhíshēng)
2025年,聊城颐中(yízhōng)外国语学校、聊城东方(dōngfāng)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suǒ)学校的初中招生实行对口直升,不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招收符合本校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fāngshì)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审核(shěnhé)批准后实施。
四(sì)、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深入推进“两为(wèi)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yījù)”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hòu),在当地(dāngdì)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hùjí)学生同等待遇。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jīzhì),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bǐlì)。轻度(qīngdù)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pǔtōng)学校(xuéxiào)随班就读的(de)(de)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huò)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fúwù)。确保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xiāofáng)救援(jiùyuán)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jǐngchá)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符合上级(shàngjí)政策确需开展(kāizhǎn)的(de)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děng)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shěnhé)后统一(tǒngyī)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xuéxiào)、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quán)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文化科目(kēmù)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yāoqiú)。以(yǐ)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yànxué)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做好失学辍学(chuòxué)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gōngzuò)(gōngzuò)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yánzhòng)不良行为(bùliángxíngwéi)”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tōngzhīshū)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jiēshòu)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huò)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wú)正当理由(yóu)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liúchéng)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yuè)11日(rì)—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rùxué),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yī))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yuè)11日—16日。
初中招生报名(bàomíng)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招生(zhāoshēng)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shíxíng)“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xìtǒng)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shēnfèn)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nèi)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fúwùpíngtái)”(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照手机(shǒujī)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píngtái)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材料(cáiliào)。如果无法在(zài)网上(wǎngshàng)报名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时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tōngguò)大数据自动(zìdòng)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bàomíng)流程请后续关注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èr))材料审核阶段(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rì)—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shěnhé)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19日(rì)—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shěnhé)的(de),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xiànchǎng)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fùchá)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7月(yuè)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rùxué)条件但(dàn)符合我区其他(qítā)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bìng)由调入学校向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材料审核。7月11日(rì)—20日优抚对象要将(jiāng)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公示无异议后方(hòufāng)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三(sān))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30日)
1.公办学校录取(7月24日(rì)—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cǎiqǔ)单校(多校)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duōxiào))划片
实行单校划片的公办学校,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lùqǔ)。同等(tóngděng)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xiānhòu),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交叉)划片的公办学校(或片区(piànqū)),由家长自愿选择其中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dānxiào)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xiāngduì)就近原则,分流到(dào)有空余学位的学校(xuéxiào)就读。
在招生过程(guòchéng)中出现同一家庭的(de)两个子女分别(fēnbié)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jiàoyù)集团招生录取
①聊城(liáochéng)文轩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龙山路校区(原(yuán)文轩中学)、柳园路校区(原聊城八中)、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húxī)中学)。
龙山路校区和柳园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bàomíng)(bàomíng),报名时按文轩中学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xīnshēng)统一编班,均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fēnbié)报名。
②聊城(liáochéng)东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bāokuò)兴华路校区(原东昌中学)、柳园路校区(原第十一中学)和香江路校区(范恭屯(fàngōngtún)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范围不变,单独报名(bàomíng);柳园路校区和香江(xiāngjiāng)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中学)和向阳(xiàngyáng)路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划片(huàpiàn),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xiàoqū)和(hé)松桂路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两个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以上各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zhāoshēng)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监护人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fēnliú)到相对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7日)。符合入学条件报名人数不足(bùzú)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guīdìng)的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cǎiqǔ)随机(suíjī)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zǔzhī),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cānyù)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shēnqǐng)调拨(tiáobō),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上报(shàngbào)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lùqǔ)结果(7月29日—30日)。各(gè)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rìqián),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zūfáng)学位(xuéwèi)(xuéwèi)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zūlìn)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wénjiànjīngshén),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gōngbàn)小学实行“六年(liùnián)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yǐwài),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jiùdú);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lìshǐ)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xuéqū)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顺序排在片区(piànqū)学校4类之后。未被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严格招生(zhāoshēng)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dūchá)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校长(xiàozhǎng)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gāoxiào)、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jīzhì)。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jìhuà)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kuà)范围招生,禁止(jìnzhǐ)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gōngbàn)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bān)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yǒu)条件的学校按照(ànzhào)小学45人/班、初中(chūzhōng)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suǒyǒu)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lìngxíng)下发。
(三)加强(jiāqiáng)招生政策宣传。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在微信(wēixìn)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jiěshì)工作,及时回应群众(qúnzhòng)诉求。对群众反映(qúnzhòngfǎnyìng)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yīfēngxìn)等方式,做好(zuòhǎo)招生政策的宣传(xuānchuán)和(hé)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píngtái)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招生入学(rùxué)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材料预留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guānniàn),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教育和体育局联合(liánhé)聊城市公安局(gōngānjú)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学校服务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xuéxiào)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rùxué)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cǎijí)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de)学生(xuéshēng)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zài)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要求。严禁(yánjìn)民办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无计划、超计划组织(zǔzhī)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mùdì)的各类(gèlèi)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jiéguǒ);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qiā)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hùnhé)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xuéshēng)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xuéjí)、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bànlǐ)学籍转接。
(七(q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jiāndū)。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jiāqiáng)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bànxué)(bànxué)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促进法》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jìhuà)、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tōngbào)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zhèngcè)情况(qíngkuàng)进行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基础教育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diànhuà):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2025年(nián)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2025年城区(chéngqū)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
2025年6月21日(rì)
来源(láiy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
你 发表评论:
欢迎